總是有人咨詢深圳要債公司說,老賴欠錢不還一年能拘留幾次?老賴囂張又頑固,就是不還錢,只有實施拘留措施來逼他還錢。那到底一年能拘留幾次?有的人說一年兩次,也有的人說問了法官了,法官說一年只能拘留一次,那哪個答案是對的呢?
其實,拘留跟一年規定幾次無關,也沒有這樣的規定,他跟夠不夠得上拘留條件有關。深圳要債公司王總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,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是不得連續適用的。但是呢,如果發生新的妨礙民事訴訟行為的,人民法院是可以重新予以罰款拘留的。也就是說,老賴是因為不報告財產的原因導致拘留一次,那么拘留出來,你就不能因為這個理由再對其進行第二次拘留。但是如果他有其他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,也就可以另外的行為第二次再拘留,那什么條件能夠上拘留的條件呢?
深圳追債公司王總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,常見的妨害民事訴訟行為有很多種,比如說這第一種,對司法工作人員、訴訟參與人員、翻譯人員、鑒定人員、勘驗人員、協助執行人員,進行侮辱、誹謗、誣陷、毆打或者是打擊報復的;這第二種,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;
這第三種,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判決書;這第四種,擅自轉移資金已經被法院查封凍結的財產,比如說貼上封條的財產,老賴私自的撕了封條,把財產變賣或者是轉移;第五種,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以后,給當事人通風報信的。等等,這些行為都可以夠上拘留的條件。
所以不是一年只能拘一次或者是兩次,而是夠不夠的上拘留條件。夠上條件就可以拘留,拘留也是有很多因素的。跟夠不夠上條件有關,跟能不能找到被執行人有關,跟你跟法官溝通的情況有關,如果你溝通不好,沒有人配合你,夠條件也沒有人給你拘留,所以不要迷信次數,拘留本不是目的,而是為了達到目的實施的手段而已。我是深圳湘粵收債公司王總,我們陪你一起解決債務糾紛問題的討債人。